稅務諮詢是幫助企業規避稅務風險的領先解決方案之一。在本文中,RSM越南將分享企業所得稅法的特性以及企業可能遇到的稅務風險。從那裡,它可以幫助企業了解企業所得稅諮詢服務的好處。
主要內容:
1.企業所得稅法的特點
2.企業應繳稅金
3.企業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
4.RSM Vietnam 的稅務諮詢服務可以為企業提供哪些支援?
1. 企業所得稅法的特點
1.1 所得稅複雜且不穩定
稅務管理和徵稅相對困難;管理企業所得稅(「CIT」)的成本往往高於其他稅種。對於所得稅來說,除了確定應稅收入外,還需要確定收入來源、收入產生地點、收入所有者居住期限、收入穩定性…在確定應稅收入時,必須合理扣除確定在計算稅款時進行扣除,以確保公平和激勵納稅人。
1.2 企業所得稅是直接稅
企業所得稅除了國家預算創造收入的目標外,還具有調節經濟、調節社會收入的目標,因此往往與國家的社會經濟政策相連結。因此,各國企業所得稅法往往有稅收優惠、免稅、減免等規定,以確保所得稅的激勵功能或依照稅表實施部分累進徵稅,以實現監管目標。
1.3 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利潤)所徵收的稅種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勞務、貨物的生產經營活動所得減去勞務、貨物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可扣除的費用後的金額。為了準確地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確保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公平,需要維持稅收收入確定方式的一致性。應稅收入必須在具體情況下根據企業的收入和與創收過程相關的費用來決定。
2、應繳企業稅費
2.1 許可稅
依據156/2013/TT-BTC號文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十七條:申報許可證稅。
2. 許可證報稅是每年繳納的一種報稅,具體如下:
- 納稅人剛開始經營活動時申報一次許可證稅,最晚不得晚於開始生產營業活動當月的最後一天。
如果納稅人剛成立營業場所但尚未開始生產和經營活動,則必須在商業登記證和稅務登記之日起三十(三十)天內申報許可證稅。
2.2 企業所得稅(CIT)
根據2014年10月10日第151/2014/TT-BTC號通知,企業無需準備臨時申報企業所得稅,而是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按季度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 17 條。新增第 156/2013/TT-BTC 號通知第 12a 條如下:
第 12a 條。暫按季繳納企業所得稅,並核定年度稅款
納稅人根據生產經營成果,最遲應在納稅義務發生季度的次季度三十日內暫繳季度企業所得稅;企業無需按季度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2.3 增值稅(VAT)
增值稅是按月申報的稅種,但根據第 151/2014/TT-BTC 號通知必須按季度申報的情況除外,如下所示:
"b.1) 每季申報增值稅的主體
季度報稅適用於上一年度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總收入在 500 億越南盾或以下的增值稅納稅人。
納稅人剛開始生產經營活動的,並按季度申報增值稅。生產經營滿12個月後,自下一個日曆年起,依照上一日曆年(滿12個月)的商品和勞務銷售收入,按月或按季申報增值稅。
2.4 個人所得稅(PIT)
156/2013/TT-BTC號文第16條第1款a.1點規定:「a.1)支付個人所得稅扣除收入的組織和個人按月或按季申報納稅。當季,單位或個人繳納所得不發生個人所得稅扣除,不必申報繳稅。
156/2013/TT-BTC號文第16條第1款a.3點規定:「a.3)繳納個人所得稅所得的組織和個人,負責申報所得稅核定個人,並核定個人所得稅:代表授權個人,無論是否產生稅收減免。
92/2015/TT-BTC號通知第21條第1款修改156/2013/TT-BTC號通知第16條第1款a.3點規定:
a.3) 薪資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單位及個人,不論是否產生稅務減免,都有責任代為申報個人所得稅並核定個人所得稅。組織和個人不繳納所得的,可以不申報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此外,根據企業營運的具體情況,還會產生以下稅費:
· 資源稅
· 進出口稅
· 特別消費稅
· 環境保護稅
· 非農業土地使用稅
3.企業可能面臨的稅務風險
隨著時代的不斷變化,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也在每年、每個時期不斷變化,以適應政府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策略。然而,這些變化讓許多企業,甚至是合規意識較高的大型企業,在及時、準確地把握和跟上法規方面遇到了困難,從而導致了欠稅、行政罰款等風險。的滯納金罰款,典型風險包括:
·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逾期申報及繳納的風險;
· 暫不依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 適用不符合規定的優惠稅率的風險;
· 確定扣除費用不符合規定的風險,特別是高風險成本,如與關聯方的成本、與關聯方有交易的企業的貸款利息成本等;
· 不及時更新可能從年中開始生效的階段性稅收法規或適用於文件生效前的納稅週期的風險,從而無法制定合理的稅收計劃;
· 其他定性風險;
4. RSM 越南的稅務諮詢服務可以為企業提供哪些支援?
了解企業可能面臨的風險,我們的稅務專家隨時準備為企業提供有用的服務,以確保合規性並幫助企業識別潛在的稅務風險和節稅機會。此外,憑藉與稅務總局、地方稅務部門和其他政府機構的多年合作關係,我們也支持企業與政府和稅務機構更有效地合作。
我們的服務包括:
· 準備企業所得稅最終申報的支援服務;
· 深度稅務審查服務;
· 定期諮詢服務;
· 稅務檢查支援服務;
· 以案例為基礎的諮詢服務;
· 申請避免雙重課稅協定(DTA)的支援服務;
· 政府關係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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